前言
聊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印發聊城市高品質住宅設計指引(試行)的通知
聊建字〔2024〕27 號
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管理部),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國家、省關于住房城鄉建設工作要求,全力推動高品質住宅建設,全面提升新建住宅品質,努力讓人民群眾住上更好的房子,推動我市從“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邁進,充分發揮設計先導作用,結合我市實際,組織編制了《聊城市高品質住宅設計指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聊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07月04日
前言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高品質住宅開發建設指導意見》,提升全市高品質住宅設計水平,促進我市住宅建設的高品質、高質量發展,聊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有關專家,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多年來高品質住宅的市場需求、規劃設計及建設運營的實踐經驗,參考相關省市先進標準,結合住宅發展趨勢和聊城市實際情況,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訂本指引。
本指引的主要內容:1.總則;2.綠色低碳;3.城市風貌;4.交通組織;5.室外環境;6.配套設施;7.戶型設計;8.室內環境;9.結構設計;10.智慧科技;11.質量防控。
主編單位:聊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參編單位:山東華科規劃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阮興群 孫新 王益超 宋緒平 朱曉東 趙燕 白紹川 寧改存 周曉鵬 岳淑敏 韓翠燕 柳曉博 李顯杰 焦雪峰潘麗民 王榮菊 田彥法 郭海平 王坤迪 豐百峰 肖現華
審查單位:聊城市建審施工圖審查有限公司
聊城市佳匯施工圖審查有限公司
主要審查人:溫永瑁 陳國光 張延忠 劉保軍 郭魯 杜云晶 郝志剛 徐遼前 劉璟 陶廣波
1總則
1 總則
1.1 為提高我市住宅設計水平,促進住宅項目設計品質提升,構建美好居住環境,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制訂本指引。
1.2 本指引適用于聊城市轄區的新建高品質住宅的設計,改建和擴建既有住宅為高品質住宅的項目可參照執行。
1.3 本指引遵循以人為本、適度超前、務實落地的原則,在規劃、設計階段,通過綠色化、健康化、智慧化、全齡化賦能,提出定性和定量要求,提升住宅設計品質。
1.4 聊城市高品質住宅設計除應符合本指引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有關政策、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2綠色低碳
2 綠色低碳
2.1設計應符合現行《城市居住區熱環境設計標準》JGJ286、山東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37/T 5026等標準要求。
2.2 設計應達到山東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37/T 5097二星級及以上標準。
2.3 鼓勵設計超低能耗建筑,滿足《被動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37/T 5074、《近零能耗建筑技術標準》GB/T 51350等標準要求。當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設計時,應整棟樓實施,按地上建筑面積計算,超低能耗建筑的建筑面積宜大于總建筑面積的10%。
2.4 應符合本地關于裝配式建筑和海綿城市建設等相關要求和規定。場地年徑流總量控制不小于75%。
2.5 鼓勵高品質住宅進行個性化、定制化、集成化的精裝修設計,裝修工程質量、選用材料及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行業及山東省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6 鼓勵應用新型綠色建材,綠色建材應執行《山東省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導則》的標準,且應用比例不應低于50%。方案及初步設計階段,應進行綠色建材設計策劃,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階段應提供綠色建材應用專項說明。
2.7 應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或光電系統為用戶制備衛生熱水。鼓勵利用地熱能、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作為供暖和空調系統的冷熱源。
2.8 在設計階段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鼓勵采用BIM進行正向設計;在部品部件制造、施工、運維等階段采用BIM技術,實現BIM技術在高品質住宅項目中的全覆蓋,推進BIM技術在高品質住宅建設全壽命周期應用。
2.9 室內空氣主要污染物的濃度應比國家標準降低25%,達到三星級綠建要求。
2.10 東西向主要房間外窗窗墻比大于0.30時,應設置活動外遮陽設施,各專業應協調統一要求,落實到位。
3城市風貌
3 城市風貌
3.1 高品質住宅宜區位優良、環境宜居、交通便捷、配套完善。
3.2 高品質住宅應充分考慮與周邊環境、相鄰建筑的關系,延續城市肌理,呼應城市空間關系。通過合理布局組團空間和集中綠地,營造疏密有致的空間形態。空間布局應科學合理,處理好建筑、道路、廣場、綠地、構筑物及附屬設施之間的互相關系,打造尺度宜人的空間環境。
3.3 注重城市天際線設計。應通過建筑高度排布、屋頂造型設計等與周邊相鄰地塊相呼應,塑造優美變化的城市天際輪廓線。城市重要節點、河流、廊道、快速路、主干路沿線的天際線關系,應進行專項分析研究。
3.4 沿快速路、主次干路沿線的建筑宜適當加大退讓距離,留足城市開放空間。同時建筑宜采取靈活的布局形式,避免形成“一堵墻”。快速路、主干道交叉口住宅建筑在符合相關規定條件下,應適當加大退讓距離,豐富街角公共空間,提升界面效果。
3.5 城市重要節點、河流、廊道、快速路、主干路沿線的住宅項目,應合理確定建筑面寬和高度,形成疏朗通透的城市界面。應適當增加空間開敞度,并與相關城市設計中確定的主要景觀軸線及廊道呼應和貫通。
3.6 建筑風貌總體協調。建筑界面、高度、風格、材質、色彩應與城市整體風貌、住宅周邊環境及建筑使用功能相協調,遵循相關城市設計的要求,體現聊城特色和時代風貌。
3.7 建筑立面公建化處理。城市重要節點的住宅建筑立面宜采用公建化處理。鼓勵公建化立面處理方式的多樣性,通過精細化設計呈現高品質立面效果。
3.8 運用高品質建筑材料。建筑宜采用質感涂料、真石漆、石材、陶板、金屬板等富有質感并且耐久性強的材料,組織好立面分格、材料交接設計,體現材料的質感。高層住宅宜選用耐久性強、易于維護的立面材料,確保城市界面景觀效果。
3.9 注重建筑細部處理。住宅項目應通過對建筑檐口、線腳、窗套等構件的重點設計,墻面分格、材料交接的精細化設計,外露管線及外墻附屬設施統籌考慮、美化處理,體現建筑立面效果的精致感。
3.10 注重山墻和第五立面設計。建筑山墻面臨重要界面的,宜將山墻作為主立面進行設計;建筑屋頂應簡潔大方、 比例協調、細節精致,根據建筑體量、風格形式及周邊建筑風貌合理確定頂部處理形式,鼓勵在滿足荷載、防水和安全的情況下,充分利用屋頂空間開展屋頂綠化。
3.11 高品質住宅可設置室外專屬庭院和戶屬空中花園。專屬庭院和戶屬空中花園應與住宅整體風貌統一協調,不得影響公共通行,不得違規私搭亂建。
3.12 城市重要節點、河流、快速路和主干道沿線的住宅建筑宜開展夜景亮化設計,優化夜間城市天際線。亮化設計應與建筑自身形式和周邊整體環境相協調,創造舒適和諧的夜間光環境。
4交通組織
4 交通組織
4.1 小區應進行“人、車、非機動車”分流設計。合理規劃地上人行歸家流線和地下車行歸家流線,考慮出租、搬家、急救、快遞、垃圾清運等不同車輛的動線,減少對小區的干擾。宜打造無雨歸家流線。
4.2 除沿街商業或沿街配套用房設置地面停車位,小區內部設置少量搬家、急救、垃圾清運等臨時停靠車位之外,小區內部不應設置地面停車位。
4.3 地上人行歸家流線包括小區出入口、小區大門、單元入口和地上單元大堂幾個方面。
4.3.1 小區出入口
(1)出入口數量設置合理,位置主次得當,與城市道路形成無障礙銜接,與周邊小區、重要建筑及道路合理對位、避免對沖,并結合小區配套、城市配套、交通站點等要素綜合考慮,為業主提供便利的出行條件。出入口到達公共交通站點的步行距離不應超過500m、不宜超過300m。
(2)小區主要出入口應預留進深不小于10m,面積不小于200㎡的緩沖空間,設計一定數量的落客訪客車位、快遞車位、搬家車位、急救車位等功能。
4.3.2 小區大門
小區主要出入口的大門宜將人行、車行、地下車庫出入口結合小區大堂功能進行一體化設計,大門應簡潔大方且有一定的辨識性。大堂內應設計接待前臺、會客大廳、快遞暫存、值班室、衛生間等功能,宜設置咖啡吧、書吧等功能。
4.3.3 單元入口
單元入口應為平坡出入口,應通過豎向設計避免雨水倒灌,宜設置截水等措施;造型應通透、引導性強,地上單元門尺寸不應小于1.80m×2.30m(寬×高),材質宜為金屬框玻璃門。當單元入口為半開敞式過渡空間時,其開敞洞口尺寸不應小于1.80m×2.30m(寬×高)。單元門禁以外宜合理布置智能快遞柜,并預留電源。
4.3.4 地上單元大堂
地上單元大堂宜采用挑高設計、通透明亮,多層住宅使用面積不宜小于15㎡,高層住宅使用面積不宜小于20㎡(不含門廳通往電梯廳的走道)。大堂應進行精裝修設計,采用與建筑品質相匹配的耐污、耐久的裝飾材料。
4.4 地下車行歸家流線通常包括地下車庫庫出入口、入口坡道、車庫空間和地下單元大堂幾個方面。
4.4.1 地下車庫出入口
地下車庫出入口應采用擋風遮雨設施,不得設置為開敞式。
4.4.2 入口坡道
通往地下的坡道在地面出入口處應通過合理的豎向設計避免雨水倒灌,并應設置不小于0.15m高的反坡,反坡長度不應小于5.5m(與城市道路直接對接的反坡長度不應小于7.5m)。坡道頂端截水溝內側宜設置防淹水閘門。坡道應采取有效的防滑與降噪措施,宜采用無振動防滑坡道,不應采用礓碴坡道。
4.4.3 車庫空間
(1)車位配建比例不低于1:1.2。不靠墻垂直停車車位尺寸不小于2.5m×5.3m;同時車位尺寸設計還應滿足聊城當地標準、政策文件的相關要求。
(2)住宅配建機動車停車位不應采用機械式停車位。
(3)應避免柱子、消火栓、立管等凸出物擋車門,應避免防火卷簾、人防門、消火栓、立管等凸出物占用車位尺寸。側裝卷簾應按不小于0.4m預留空間,人防門相鄰的車位尺寸應按照機動車與墻相鄰設計,人防門厚度占用空間不小于0.6m。集水坑不應設置在車道及車位范圍內。
(4)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應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其余車位應全部預留建設安裝條件。
(5)地下車庫車道宜形成環線,盡端式車道長度不應超過30m,當超過時應設置回車位。
(6)地下車庫主車道凈高不宜小于2.4m,主車道寬度不宜小于6.0m。
(7)地下車庫宜設置下沉庭院、采光井或導光管等措施提升地下車庫品質,打造綠色陽光生態車庫。采光井或導光管的地面采光口距離建筑外門窗不應小于6m,通風采光井距離建筑外門窗不宜小于10m。
(8)地下車庫內應設置連貫的標識導引系統,停車區域與行車區域應進行分色美化處理。車庫地面宜設置人行區,人員密集區域應設置人行橫道線。地坪面層應采取固化措施。
4.4.4 地下單元大堂
(1)住宅電梯均應通達地下汽車庫樓層,并通過地下單元大堂與車庫聯通。
(2)車庫通向單元大堂的通道寬度不應小于1.5m,通向其他住宅聯通口或疏散口的通道寬度不應小于1.2m。車庫通向每棟住宅樓的出入口中至少應有一處滿足無障礙通道的要求。
(3)地下單元大堂附近宜設置快遞、外賣暫存、垃圾收集間等功能空間,垃圾收集間距離大堂入口距離不應小于5m。入口處應設置港灣式落客區,且不應影響平時通行。垃圾收集間應按照規范要求設置機械通風系統。
(4)車庫通向單元大堂的通道地面宜做辨識度高的分色或標識處理,頂棚宜做吊頂處理;單元大堂、電梯廳及兩者之間的過道等公共部位應進行精裝修設計。
4.5 非機動車歸家流線
1 非機動車宜集中布置,減少對景觀及人行流線的不利影響,并應配備車棚和充電設施,宜設計獨立分隔的地下或半地下非機動車庫。地上非機動車停車場(棚)與住宅建筑和多層公共建筑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m,與其他高層民用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9m。電動自行車禁止停放在建筑架空層。
2 非機動車宜結合小區出入口進行分流,在小區出入口或小區外圍適當位置就近集中設置非機動車停車棚或通往地下非機動車庫的出入口。
3 當小區規模較大,非機動車停車需要設置到小區內部時,非機動車歸家流線只允許經過小區主要環形道路,不得進入小區主要景觀區域。
4 地上非機動車停車空間及地下非機動車庫的地面出入口應設遮雨、避雪、防曬的棚架。
5 非機動車庫應采用獨立的出入口,出入口宜采用全坡道形式,斜坡的坡度不宜大于10%且不應大于15%。當受條件限制采用踏步式出入口時,斜坡的坡度不宜大于20%且不應大于25%。出入口其總寬度不應小于2.0m。
4.6 無雨歸家流線
1 小區宜考慮無雨歸家流線,通常包括地上人行流線、地下人行流線。
2 小區入口大堂前宜設置風雨落客區。
3 地上人行流線宜由風雨連廊連接小區大堂和各樓棟,結合地上單元大堂進行一體化設計。
4 地下人行流線宜通過小區大堂的樓梯或電梯進入地下車庫,再到地下單元大堂。
4.7 小區內的道路系統應順暢、便捷,保障車輛、行人交通安全,并應滿足消防救援、環衛、搬家、急救與無障礙通行要求。單車道路寬不應小于4.0m,雙車道路寬不應小于6.0m。小區內主要環形道路宜按雙車道設置。
4.8 環衛流線
1 環衛流線宜借助消防道路統一規劃設計。
2 應科學合理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寵物公廁或寵物拾便箱等公共服務設施,位置應盡量減少對住戶的影響且方便垃圾清運車到達。生活垃圾收集設施與建筑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10m。
3 生活垃圾收集點宜每棟樓分別設置,多棟樓合并設置時服務半徑不應大于70m。
4 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位置宜隱蔽,宜設置洗手臺。
5 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宜采用成品垃圾分類收集房。
6 新建小區應設置裝修垃圾收集點,應指定大件垃圾投放場所,未設置垃圾箱時,裝修垃圾收集點的四周應有遮擋。
4.9 搬家與急救流線。
1 搬家、急救等車輛宜經消防車出入口進入小區。
2 搬家與急救流線宜借助消防道路統一規劃設計,車輛應能到達每棟建筑的主要出入口。
4.10 應設置便于識別、使用和導視性強的交通標識系統。機動車出入口處設警示標識。地下車庫宜設置車庫盲區預警系統。
4.11 小區主要人行出入口處應設置小區總平面圖,能正確反映住宅、道路、生活配套設施與綠地場地等。
4.12 樓棟號標牌安裝在住宅三或四層山墻醒目部位,數字清晰。
5室外環境
5 室外環境
5.1 室外環境風格應與居住區整體風格協調統一,準確把握室外環境的空間形式、造型色彩,體現藝術美感,融入人文內涵。合理布置與室外功能相匹配的景觀節點,并與小區出入口、單元出入口及慢行系統相結合,注重居民的參與性。
5.2 各級道路與主要活動場地應按無障礙要求設置,與建筑無障礙設施自然銜接,保證區內無障礙通行的連貫性。
5.3 在滿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宜對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進行美化設計。
5.4 活動場地應根據其位置及功能選擇合適的鋪裝材料,重點考慮老人及兒童的需求,做到安全、耐磨、防滑、環保、美觀。鼓勵選用仿石PC磚、石英磚、陶瓷透水磚、透水瀝青等環保、透水材料。
5.5 宜采取措施降低場地熱島強度。場地中處于建筑陰影區外的步道、游憩場、庭院、廣場等室外活動場地,設計有喬木、花架等遮蔭措施的面積比例應達到30%;超過70%的道路路面及屋頂采用太陽輻射反射系數不低于0.4的材料。
5.6 統籌建設小區內景觀構筑物(亭子、廊架等)與小品。構筑物應在空間形態、建筑風格、比例尺度、色彩處理等方面與周邊環境相協調,體現聊城地域文化;小品應優先選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做到安全環保,堅固耐用。
5.7 圍墻形式應結合景觀進行設計,以通透式為主,鼓勵對沿城市道路的圍墻進行精細化、個性化設計。
5.8 室外景觀照明應選擇高效節能的照明設備,在滿足照度的基礎上,宜根據場地特點布置壁燈、洗墻燈、射燈、草坪燈等多種類型照明設施相互搭配組合,營造良好的夜景氛圍。室外照明設施應避免對行人不舒適的眩光,并應避免對住戶的生活產生不利影響。
5.9 綠地設計應做到與居民戶外主要活動需要相結合、分散與集中相結合、休閑與防護相結合。可供居民進入活動休憩的綠地面積不應小于綠地面積的30%。
5.10 綠化種植區域喬木設計數量平均不宜小于3株/100㎡,喬木胸徑不小于15cm的占比不應小于20%,常綠喬灌木數量占總量不應小于30%。喬木、灌木覆蓋面積應不小于綠化種植面積的 50%。嚴格控制胸徑在25cm以上的喬木數量,嚴禁移栽古樹名木。休閑場地和有遮陰要求的活動場地四周種植的喬木分支點高度不小于2.5米,不得影響場地內使用空間。
5.11 植物種植應適應聊城氣候和土壤,以鄉土樹種為主,且應無毒害、易維護,種植區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應滿足植物生長需求。
5.12 植物種植形式應與整體風格、空間特性相結合,體現整體與局部、統一與變化、主景與配景及基調樹種、季相變化等關系,做到四季有景,各季不同。常綠與落葉、速生與慢生相結合,構成多層次的復合生態結構,達到人工配置的植物群落自然和諧。
5.13 苗木搭配應考慮對低層住戶的采光、視野的影響,做到錯落有致,保證住戶景觀視野的通透性。住宅建筑周邊植物應根據不同朝向進行布置:建筑南面應保證建筑的通風采光,選擇喜陽、耐旱,花、葉、果、姿優美的喬灌木;建筑北面選擇耐蔭、抗寒樹種;建筑西面、東面應充分考慮夏季防曬和冬季防風的要求,選擇抗風、耐寒、抗逆性強的喬灌木。
5.14 注重海綿城市設計,結合場地豎向布置下凹式綠地、植草邊溝等,并與雨水管網相結合,注意耐水濕植物的選擇與配置。
5.15 宜對交通干道的噪聲采取設置聲屏障或利用景觀綠化帶等降噪措施,優化場地聲環境。
6配套設施
6 配套設施
6.1 結合城市配套及小區人口規模,完善生活、教育、醫療、養老等各類公共配套,充分考慮人行、休憩、活動和停車等需求,預留各類公共配套設施集中使用時的彈性空間。
6.2 鼓勵增加額外的公共服務設施,設計有健身房、書吧、茶室、咖啡廳、兒童室、公共會客廳、棋牌室、游泳池、托老所等功能的會所以及業主食堂等,并在合理位置配AED(自動體外除顫器),滿足小區居民娛樂、休閑、社交、醫療急救等生活需求。
6.3 鼓勵建筑首層架空或局部架空作為公共活動空間,架空層層高不小于3.0m。
6.4 應結合集中綠地、景觀小品設置健身步道、全齡活動場地,布置相應的休閑座椅、健身器材等設施。室外健身活動場所應避免噪聲擾民。
6.5 老年、兒童活動場地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兒童游樂場應設置不少于3件(套)的娛樂設施,老年、兒童活動場地應設置供活動人員休息的座椅。
2 活動區域綠化空間要視線通透,場地應設置夜間照明設施,保障活動區域及附近的人員安全。
3 活動區域應有充足的日照條件,同時考慮引導夏季自然風和阻擋冬季寒風。
4 活動區域宜設置應急報警裝置,為老年、兒童提供更有效的安全保障。
6.6 高品質商業配套。配套商業的體量和風格應與整個住宅項目相融合。配套商業在平面布局和立面造型上應避免單一帶狀形態,宜在平面設計、立面設計中采用多種處理方式,增加沿街空間的變化,優化步行尺度體驗,營造更有溫度的社區商業氛圍。
6.7 應設置健身活動場地和健身步道,健身步道寬度不應小于1.25m,長度不少于用地紅線周長的1/4且不少于100m,應采用環保型彈性減振材料并設置健身引導標識。健身設施的臺數不小于小區總人數的1%,且種類不小于4種。
6.8 充分考慮換熱站、變配電室、垃圾轉運站、公廁等市政配套設施與周邊建筑的關系,減少對居民生活的影響。
6.9 熱力機房、供水泵房、消防泵房和變配電室等設備機房的運管人員應建檔立制,規范化運營,編制系統應用手冊,遵守機房管理制度,定期維護設備、管線、閥件和控制平臺。基于能碳雙控原則,鼓勵設置在線監管系統,通過運行數據分析,持續優化調控策略,保障機房整潔美觀效果呈現和高效低碳安全運營。
6.10 市政設施隱蔽化處理。風井、管網箱等市政設施應以隱蔽化、小型化、景觀化為原則,結合綠化合理布局設計。各類地下管線應結合小區人行道、綠地布置。井室不應設置在住宅主入口正對區域,不得出現陰陽井。室外檢查井井蓋應有防盜、防墜落措施。當檢查井設置在鋪裝處時,各專業管井應采用隱形檢查井蓋;當受地下空間限制設置在機動車道內時,應將檢查井蓋設置在單條車道中間,并應采取降噪減震措施。
7戶型設計
7 戶型設計
7.1 住宅層高不應低于3.00m。設有戶式中央空調和集中新風系統的住宅,層高不應低于3.10m。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及節能降碳標準更高的項目,層高不宜低于3.20m。鼓勵有條件的項目適度加大空間高度,層高提高至3.30m以上。
7.2 建筑輪廓規整,建筑凹口的深度與開口寬度之比宜小于1:2,無“深凹槽”。當住宅套內空間利用凹槽采光時,單戶開窗時凹槽凈寬不宜小于1.20m,雙戶開窗時凹槽凈寬不宜小于1.80m。建筑凹口內不宜布置地下室排風口和排煙口。
7.3 最高入戶層為二層及二層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個住宅單元應至少設置一臺無障礙電梯,且轎廂深度不應小于1.40m,寬度不應小于1.10m。入戶層為四層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單元應至少設置一部可容納擔架的電梯,深轎廂尺寸不小于1.10mx2.10m(寬x深)、寬轎廂尺寸不小于1.60mx1.50m(寬x深),擔架電梯候梯廳深度不應小于1.80m且不小于轎廂深度。十二層及以上的住宅,每單元應設置兩部電梯。電梯候梯廳和樓梯平臺共享時,平臺深度不應小于2.10m。
7.4 公共使用的電梯,其候梯廳應設在公共空間,以便定期檢修和緊急救援人員順暢到達。
7.5 交通核宜采用全明交通核,應布局緊湊,減小公攤面積,便于戶型拼接。一梯兩戶優先考慮獨立電梯廳,電梯廳及轎廂應精裝修設計。見圖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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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5 全明交通核、獨立電梯廳
7.6 住宅首層門廳、地下大堂與電梯廳應直接、緊密連接,不宜通過迂回曲折走道和防火門聯系,通道凈寬度不宜小于1.50m。當首層電梯廳需穿過長度≥3.0m的走道通向入戶大堂時,走道寬度不宜小于1.80m。戶門外宜留有進深不小于1.50m的緩沖空間。
7.7 各功能空間的尺度應與戶型面積適配。面寬進深適宜,動靜分區、南北通透,居室、衛生間數量適當,房間尺度、流線合理,充分考慮戶型的收納空間。
7.8 電梯與衛生間、廚房以外的其它功能房間相鄰時,應設隔聲、減震的構造措施。
7.9 房間內不應出現結構梁,當墻體頂部結構梁無法避免凸出墻面時,房間內不宜露梁的優先順序是:客廳>餐廳>主臥室>次臥室>戶內走道>廚房、衛生間等其他空間。
7.10 住宅應設計功能復合、利于交往的空間,滿足不同住戶需求,并應考慮適老通用性。
7.11 住宅首層可設計下復式結構,并采用采光井、下沉庭院等措施;頂層可設計上復式結構、屋頂花園,屋面室內外高差不宜大于150mm,提高居住生活體驗。
7.12 鼓勵戶型產品創新,其中空中花園戶型的設計應充分考慮冬天雨雪冰凍、夏天日曬蚊蟲等地域氣候特點,并保證其安全性。
7.13 戶門洞口寬度單扇門不應小于1.10m,子母門不應小于1.30m,高度不應低于2.30m。
7.14 向外開啟的戶門不應妨礙公共交通、影響安全疏散,在戶門外1.2m范圍內應避免安全出口相互遮擋,戶門不應碰撞消火栓箱或遮擋電梯按鍵。相鄰戶門為L型布置且相對開啟時,門扇開啟過程中最小凈距離不應小于0.60m;相鄰戶門并列布置時,門扇間最小凈距離不應小于0.40m。見圖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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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14 入戶門設計示意圖
7.15 套型入口處應設置玄關,玄關空間應滿足收納功能,并應為攝像頭、消毒設備等預留電源點位,有條件時可設置洗手盆。
7.16 入戶門、房間門的位置應考慮布置家具所需空間,充分利用零散空間增加戶型收納儲藏功能。見圖7.16-1、圖7.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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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電纜井不應緊鄰衛生間、廚房等有水房間,電纜井不應貼臨熱煙道、熱力管道及其他散熱量大的場所。
7.18 住宅設計應明確熱水器、太陽能水箱、燃氣壁掛爐、吊柜等位置并預留安裝條件。墻體在懸掛重物處應采取結構加強措施:采用砌塊墻時,墻厚不宜小于200mm,砌塊強度不宜低于MU5.0;當墻體為條板墻時,應根據板材性能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不應采用空心砌塊;重物不得單點固定。
7.19 陽臺洗衣機與太陽能儲熱水箱預留凈尺寸不應小于0.80m×0.70m(寬×深),并應考慮排水立管的位置。
7.20 設置便器、洗浴器(浴缸或淋浴)、洗面器的衛生間使用面積不宜小于4.0㎡。共用衛生間應采用干濕分離式布置形式。潔具布置宜為住戶安裝淋浴房提供便利條件,淋浴房的尺寸不宜小于0.90mx0.90m,地漏宜在淋浴房內、外分別設置。衛生間洗面器、便器前應留有不小于0.70m×0.60m(寬×深)的空間。設置兩個及以上衛生間的戶型,其中一個衛生間宜預留設置浴缸的條件。
7.21 當兩戶衛生間位于凹槽相對布置時,外窗應錯位布置避免通視,或通過分隔墻進行視線遮擋;當無法采取上述措施時,衛生間外窗應采用磨砂玻璃。
7.22 衛生間布局應綜合考慮衛生間門的開啟方式及方向,避免影響潔具安裝及使用。
7.23 衛生間窗上口高度應考慮吊頂的安裝高度,避免窗上口高于吊頂。
7.24 公共部位衛生間開門應避免正對座便器,臥室內部衛生間開門宜避免正對座便器;衛生間門不宜正對戶門。
7.25 衛生間位于坐便器上方的外窗不宜采用內平開窗;窗戶設置應該考慮洗手臺鏡面位置和淋浴房玻璃隔斷。
7.26 裝配式集成衛生間或集成廚房應確保預制墻板內側的凈空間面積滿足規范要求,門垛、窗垛分別不宜小于100mm、200mm。其結構降板應根據所采用的排水方式(下層排水或同層排水)預留足夠的尺寸。
7.27 廚房、衛生間、陽臺門洞尺寸不應小于0.85m×2.20m,門洞口寬度小于1.60m時不應設計為墻中雙扇對開推拉門。
7.28 設計3個及以上衛生間的戶型,局部熱水供應系統采用共享熱水器時,應設置機械循環系統。
7.29 鼓勵戶型設計考慮適老通用性,至少一個房間按照無障礙居室設計,無障礙居室臨近的至少一個衛生間內部應設輪椅回轉空間,并應在坐便器和淋浴位置預留安裝安全抓桿的空間。
7.30 廚房使用面積不應小于5.0㎡,操作臺總長度不宜小于3.0m、不應小于2.4m,臺前操作空間深度不應小于1.0m。排油煙機、吊柜的安裝位置不應影響廚房的自然通風和直接采光。洗菜盆宜靠外窗設置。廚房內開窗不應影響洗滌池水龍頭的安裝和操作臺的使用。外窗宜設下亮子,或設置下懸窗。操作臺處的外窗不應設置低窗臺。
7.31 當廚房設有地漏時,地漏的排水支管不應穿過樓板進入下層住戶的居室,廚房地漏應采用防回流排水口裝置。
7.32 廚房操作臺處門垛(墻面)寬度不宜小于0.65m。鼓勵在廚房外設置生活陽臺,陽臺排水立管處墻垛不應小于0.25m。
7.33 廚房宜設豎向排煙氣道,且排煙氣道應具有防止回流構造。
7.34 套型應考慮冰箱的放置位置,優先考慮放到廚房內。冰箱預留凈尺寸不應小于0.70mx0.65m(寬x深),超過140平米的戶型宜預留雙門冰箱位。
7.35 客廳等主要功能空間及南向窗戶適當降低窗臺高度,增加開窗面積。窗戶宜減少分格,做到通透明亮,有條件時設計凸窗。高層住宅外窗開啟窗扇應采用內平開下懸窗形式,外窗開啟扇執手的高度應方便開啟,執手高度從樓地面計不應高于1.80m。
7.36 空調外機不應放置在凸窗頂板上。分體式空調室外機位凈尺寸不宜小于1.20m×0.70m×0.90m(長×寬×高),用于25㎡以上廳室時長度不宜小于1.30m;分體式空調室外雙機平行擺放時,機位長度不宜小于2.20m。當有雨水立管穿越空調位時,最小凈尺寸應在占用尺寸的方向相應增加0.10m。
7.37 采用戶式中央空調和空氣源熱泵(供熱水)時,設備平臺不得緊鄰臥室、客廳或起居室外墻設置,且應設置排水設施。集中式空調室外機位凈尺寸不宜小于1.50m×1.0m×1.60m(長×寬×高),采用較大制冷量的空調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加大室外機位尺寸,避免室外機遮擋外窗。
7.38 空調室外機安裝位置應利于散熱,不應對室外人員和相鄰窗口形成熱污染及噪聲干擾。空調洞口不應穿外窗玻璃,應確保冷凝水排放通暢。空調機位百葉設置應利于室外機散熱,且通透率不小于70%。
7.39 分體式空調室外機位應靠近其使用房間,窗扇尺寸應滿足安裝需求,安裝和檢修應能從本戶或公共區域完成。
7.40 各類管線之間不應發生沖突,立管不應遮擋排氣口、空調洞口、插座與窗等,洗衣機不應遮蓋地漏,相關位置應進行專業協調。
7.41 住宅建筑室內消火栓的設置位置應滿足火災撲救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消火栓箱設置應兼顧空間和視覺美觀要求,消火栓宜采用嵌式暗裝方式。消火栓箱體安裝后應滿足安全、墻體耐火極限要求。
2 消火栓及配套立管布置不應影響戶門、前室門、樓梯間門的開啟,不應影響安全疏散和正常通行。
3 消火栓箱不應在住戶門后安裝;消火栓箱門開啟120°范圍內不應有障礙物。
7.42 高層與高層住宅外窗間的直視距離不應小于17m,高層與多層住宅外窗間的直視距離不應小于15m。
7.43 住宅電梯門及戶門應開向室內公共空間,不應直接開向與室外聯通的走廊、連廊、電梯廳。
7.44 高層住宅采用設內天井的室外連廊布局時,應在連廊兩側分別設水暖井。分戶給水管及供暖管不應穿越室外連廊。
7.45 住宅戶內應采用一級用水效率等級的衛生器具。
7.46 陽臺太陽能水罐、洗衣機、冷熱水點位布置參考如圖7.46,使陽臺設備及管線布置更加合理,降低交房后業主改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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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46 陽臺設備及管線安裝示意圖
7.47 戶內衛生間坐便器中心距側墻間距:有排水立管時,不宜小于550mm;無排水立管時,不宜小于450mm。
7.48 住宅廚房內的燃氣立管(包含分支管)與插座間距不得小于150mm,燃氣立管不宜與油煙井道相鄰。燃氣灶距燃氣表水平間距不應小于300mm。當室內燃氣管道與電氣設備、相鄰管道、設備平行或交叉敷設時,其最小凈距還應符合《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CJJ 94-2009表4.3.26的要求。
7.49 住宅套內給水、供暖、電氣管線宜采用管線與主體結構分離技術,管線分離應用比例不宜小于50%,便于在不損傷住宅主體結構的前提下,進行線路改造或維修更換。
7.50 鼓勵按照《山東省健康住宅開發建設技術導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8室內環境
8 室內環境
8.1聲環境應達到以下要求:
1 當住宅沿城市道路、軌道交通、公路或明顯噪聲源布置時,沿街面應選擇三玻兩腔型的門窗。緊鄰城市交通干線兩側的住宅應加強隔聲防噪措施。當內天井、凹天井中設置相鄰戶間窗口時,宜采取隔聲降噪措施;
2 住宅建筑的體形、朝向和平面布置應有利于噪聲控制。在住宅平面設計時,當臥室、起居室(廳)布置在噪聲源一側時,外窗應采取隔聲降噪措施;
3 有振動、噪音的設備用房(如:配電室、換熱站、消防泵房、生活泵房、供水加壓泵房、消防穩壓設施用房、太陽能系統循環泵用房、空壓機房等)不應與住宅貼鄰或在其上下層布置且不應布置在住宅主樓投影正下方的地下室內。住宅正投影地下室內的送、排風機房不宜布置在臥室正下方,屋頂消防水箱間不宜設置在臥室正上方,且應采取隔聲減振措施。
4 電梯不應緊鄰噪聲敏感房間布置; 電梯井道與住宅戶內除臥室以外的其它功能房間相鄰時,電梯井壁、電梯設備、電梯機房等均應采取有效的隔聲減振的構造措施。
5 主要房間隔聲性能良好。分戶墻應采用不小于200mm厚混凝土墻體(或其他能達到50dB以上隔聲效果的構造措施),分戶墻上不應設置家居配電箱、家居配線箱、分集水器;不宜設置開關、插座等,當設置時預留洞處應錯位布置且洞口距離不應小于100mm。
6 除廚房、衛生間、陽臺外的住宅樓板應設置厚度不小于5mm的隔聲墊,樓地面與墻面交界處應設置豎向隔聲片將樓面與墻體隔開。
7 臥室、起居室(廳)的樓板計權標準化撞擊聲隔聲性能應達到現行規范、標準的高要求標準限值,即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65dB(現場測量)。
8 戶門、外窗應采取有效的隔聲措施。臨近交通干線的臥室、起居室(廳)外門窗的計權隔聲量與交通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RW+Ctr)≥35dB。
9 衛生間優先采取不降板或小降板的同層排水技術。與臥室相鄰的衛生間,排水立管不宜貼鄰與臥室共用的墻體。戶內排水立管應采用低噪聲管材或包覆隔聲材料等隔聲措施。衛生間的潔具宜避開臥室的墻面布置,避免噪音對臥室的影響。排水立管與套管間的縫隙應填塞密實。
8.2 光環境應滿足以下要求:
1 室內主要功能空間的光環境應保證至少60%面積比例區域采光照度值不低于300Lx,且平均時長不少于8h/d。
2 一側采光的起居室、臥室,進深不應超過窗口上沿至地面高度的2.5倍,兩側采光時不超過5倍。
3 采光窗下沿離樓面或地面高度低于0.75m的窗洞口面積不應計入采光面積內,窗洞口上沿距地面高度不宜低于2.00m。
8.3 熱環境應滿足以下要求:
1 對建筑熱橋部位進行表面結露計算,采取措施確保熱橋內表面溫度高于室內空氣露點溫度。
2 南向及東向的起居室(廳) 、臥室外窗宜設置可調節的外遮陽措施。西向的起居室(廳)、臥室外窗應設置可調節的外遮陽措施。
3 冬季供暖室內計算溫度不應低于20℃。衛生間設置帶溫控裝置的電加熱輔助設備,淋浴時電輔助升溫至25℃。
8.4 空氣質量應滿足以下要求:
1 衛生間宜為明衛,當不少于兩間時至少應有一間為明衛。應有通風換氣設施:暗衛生間應設置豎向排氣管道,有外窗的衛生間應預留安裝排風機的位置和條件。
2 廚房應有良好的通風并采取措施防止排氣倒灌,廚房外墻預留自然通風器安裝條件。廚房的直接自然通風開口面積不應小于該房間地板面積的1/10,并不得小于0.6㎡。當廚房外設置陽臺時,陽臺的自然通風開口面積不應小于廚房和陽臺地板面積之和的1/10,并不得小于0.6㎡。
3 住宅的有效自然通風開口面積不應小于樓地面面積的1/15。
8.5 住宅戶內應設置新風系統或預留新風系統安裝條件,新風系統具備除塵、降霾、熱量回收功能,宜選用帶有風向、風量調節裝置的送風口。
8.6 給水管道宜采用耐腐蝕、防老化、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戶內給水管道宜采用不銹鋼管或銅管。
8.7 戶內生活飲用水系統應設前置過濾裝置,宜設置軟水系統。戶內宜設置直飲水系統。
8.8 高層住宅的衛生間排水可采用特殊單立管排水系統或設專用通氣管。
8.9 室內地漏應具有防臭防蟲防溢流防干涸功能,避免通過地漏產生二次污染。宜采取措施避免廚房排水立管底層堵塞返水。淋浴間的地漏規格不宜小于DN75,廚房預留橫支管管徑不宜小于DN75。
8.10 住宅戶型建筑面積大于160㎡且臥室和書房總數≥4間時,宜采用三相電入戶。
8.11 住戶家居配電箱、家居配線箱不應裝設在水管井壁、廚房內及衛生間0~2防護區的墻上,也不應嵌裝在電梯井道、建筑外墻、分戶墻上。
8.12 走廊、樓梯間、門廳、電梯廳、停車庫等公共區域照明應根據人員活動及自然光水平,設置自動感應控制或其他節能控制措施,照明燈具應采用人體感應、雷達感應等非接觸控制型產品。地下車庫車道處正常照明照度標準值不宜小于75lx,停車位不宜小于50lx。
8.13 臥室至衛生間的走道墻面宜設置感應式嵌裝腳燈,臥室、起居室、長過道的照明宜采用雙控開關兩地控制。玄關處宜設置照明一鍵控制開關。
8.14 住宅戶內電源插座設置除滿足《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242的要求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臥室床頭插座應避免被床頭及床頭柜遮擋,并宜自帶USB接口。
2 餐廳餐桌附近宜設置一個距地1.0m高的插座。
3 廚房插座數量,除功能型插座外的電炊具插座設置應符合表8.14的規定:
表8.14 廚房電炊具插座設置要求及數量
| 套型 | 廚房使用面積S(㎡) | 設置要求 | 數量 |
A | S≤6 | IP54型單相兩孔、三孔帶開關電源插座 | ≥3 |
B | 6<S≤8 | IP54型單相兩孔、三孔帶開關電源插座 | ≥4 |
C | S>8 | IP54型單相兩孔、三孔帶開關電源插座 | ≥5 |
4 戶內玄關柜處應至少設置一個電源插座。
5 戶內宜為電動窗簾等智慧家居預留插座或電源接線盒。
6 戶內洗面臺側面和廚房洗滌池下方應預留電源插座,衛生間坐便器遠離淋浴器側宜預留智能馬桶用安全電壓接線盒,且防護等級均不應低于IP54。
7 戶內每個衛生間均應設電熱水器插座,且應采用單獨配電回路供電。
8.15 住宅戶內插座配電回路的導線截面積不應小于4m㎡。
8.16 住宅入戶大堂應設置緊急救護插座,并設置顯著標識。
9結構設計
9 結構設計
9.1 總體要求
1 為全面提高高品質住宅的使用壽命、質量品質和長期價值,高品質住宅設計應提高結構的設計工作年限,不應低于70年,鼓勵提升至100年,并按《百年住宅建筑設計規程》DB37/T 5213 的要求執行。
2 住宅結構設計應采用成熟和可靠的技術、工藝、材料,滿足綠色發展及可持續性需要。其適用性、耐久性及抗震性能應滿足國家標準、規范的相關要求,鼓勵適當高于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
3 結構體系應采用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等抗震性能更好的結構型式,低層住宅有條件時可采用竹木結構。
4 應允許結構有一定的安全儲備,不應進行以規范底線為目標的結構優化。
9.2 荷載及地震作用
1 結構設計中涉及的荷載和作用,應滿足通用規范及其它現行國家規范和標準的規定。
2 設計工作年限為70年和100年時,面層及裝飾等均布永久荷載宜考慮設計使用年限的調整系數1.0~1.1。
3 設計工作年限為70年和100年時,屋面活荷載標準值應按實際使用情況考慮且均不小于2.0kN/㎡。
4 設計工作年限為70年和100年時,樓面和屋面活荷載應考慮設計工作年限調整系數,分別取1.04和1.1。客廳和廚房的活荷載取值不宜小于2.5KN/㎡。
5 風荷載計算時,聊城市70年和100年重現期的基本風壓分別為0.48KN/m2和0.50KN/㎡。
6 雪荷載計算時,聊城市70年和100年重現期的基本雪壓分別為0.38KN/m2和0.40KN/㎡。
7 建筑結構地震作用計算時,設計基準期70年和100年水平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按下式計算確定:
αmax(100/70)=ψ ?αmax(50)
地震作用調整系數ψ取值應符合《百年住宅建筑設計規程》5.2.5-3條的相關規定。
8 設計工作年限為70年和100年時,建筑結構在多遇水平地震作用計算時,結構任一樓層的水平地震剪力應符合《百年住宅建筑設計規程》5.2.5-7的規定。
9.3 一般要求
1 結構設計應充分考慮戶型空間的可變性。住宅設計應從建筑全壽命周期考慮,提倡采用有利于空間靈活分隔的結構體系和墻體,此時樓面荷載取值應考慮靈活分隔墻體的荷載。
2 高層住宅不應采用短肢剪力墻數量較多的結構形式,剪力墻結構應保證每個方向有一定數量的長墻。
3 客廳、多廳一體等空間不宜出現結構梁。梁寬與墻厚不同時,應保證主要房間不露梁。
4 建筑的伸縮縫間距原則上不宜超過規范規定。當超長時應設置后澆帶或加強帶等處理措施。當超長較多時應進行溫度應力分析,并根據計算結果配置溫度應力鋼筋。
5 建筑平面布置應盡量規則,避免平面形狀突變產生應力集中。
6 混凝土原材料的選用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在各種環境下均不應超過膠凝材料用量的0.06%。單位體積混凝土中的含堿量不應超過3kg/m3。當骨料有活性且處于相對濕度不低于75%環境條件下時,尚應摻加礦物摻和料。
7 樓蓋結構應滿足豎向振動舒適度要求。高層住宅應滿足水平風振舒適度要求。
8 地下車庫頂板結構體系應選用梁板結構體系。
9 車庫頂板應充分考慮景觀覆土、施工車輛等荷載及其不均勻性,在設計文件中對地下室頂板覆土時的施工總荷載和荷載的均勻性提出要求,并應做好施工交底工作。
10 車庫頂板承載力計算及抗浮計算時,應考慮含水率的影響。進行承載力計算時,頂板覆土容重應取高值,不應小于20kN/m3,抗浮計算時應取低值,不應大于16kN/m3。
9.4 結構構造
1 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的混凝土強度不應低于C30。
2 混凝土構件最小保護層厚度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2010第8.2.1條有關規定。設計工作年限70年的混凝土結構,最外層鋼筋保護層不應小于設計工作年限50年的1.16倍。當梁、柱、墻中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大于50mm時,應對保護層采取有效的構造措施。
3 除電梯井筒外,高層剪力墻墻厚不宜小于200mm。
4 鋼筋混凝土結構樓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采用裝配式疊合板時不應小于130mm。屋面采用疊合樓板時,疊合層厚度不應小于100mm。
5 地下室、衛生間、屋頂等重點部位應采取措施防止開裂及滲漏。混凝土應加強振搗和養護,現澆板應采用細而密的配筋方案。
6 非結構構件、裝飾構件、附屬設備,應采取與主體結構可靠的連接或錨固措施。連接處應預留埋件或采用化學錨栓,并采取可靠的抗震、防振動、防風、防墜落、耐久性等措施。
7 高層建筑應采用鋼筋混凝土女兒墻,每隔12m左右留一道伸縮縫或控制縫。
8 剪力墻住宅不宜在外墻角部開設角窗,高烈度區不應在外墻角部開設角窗。必須設置時應加強抗震措施。
9 地下車庫柱網較大時,平板式筏基的板厚不宜小于400mm;地下車庫底板按防水板設計時,板厚不宜小于350mm。地下車庫超長較多時,頂板、底板通長筋間距不宜大于150mm。
10 當水平管道穿梁或剪力墻上留置設備洞口時應預留預埋,禁止后期開鑿。剪力墻墻肢凈出尺寸<400mm時不宜留設洞口,當必須開洞時,可適當加長墻肢長度并采取加強措施。
11 后砌隔墻除規范要求設置構造柱的部位外,外墻轉角處及內外墻交接處、獨立墻肢或較小墻垛處、一字型墻端部、較大洞口兩側應設置構造柱。構造柱混凝土應后澆并應澆筑密實。
10智慧科技
10 智慧科技
10.1 打造綠色智慧小區,搭建區域互聯網、物聯網體系,宜包含信息化應用系統、智能化集成系統、信息設施系統、公共安全系統、機房工程、智能家居系統等內容。
10.2 新建小區應加快推進雙千兆示范,實現5G網絡規模化覆蓋、光纖入戶和5G通訊信號全覆蓋;儲藏室、地下車庫等地下公共空間和電梯轎廂應實現公共移動通信信號覆蓋。
10.3 在小區主入口、主要道路、重要活動場所、樓座單元(包括室外及地下車庫進入樓座單元處、單元大堂、電梯轎廂)等關鍵位置,應全面設置高清數字視頻監控,實現小區的全范圍監控覆蓋,小區周界應設置周界攝像機或電子圍欄等防護設施。
10.4 小區內應設置高空拋物監控,老年活動場地和兒童活動場地應實現無死角監控,重要活動場所宜采用全景攝像機。電動自行車充電車棚宜采用熱成像攝像機。
10.5 小區人行出入口、非機動車入口以及樓座單元大堂入口應采用非接觸式門禁系統。樓座一層其他單元入口、地下車庫單元入口宜采用非接觸式門禁系統。
10.6 小區住宅樓電梯可考慮設置梯控系統,電梯梯控宜采用非接觸設施,可考慮電梯與單元門門禁聯動系統,單元門打開的同時完成呼梯,根據門禁認證信息自動選擇業主所住樓層,減少接觸。
10.7 住宅電梯轎廂內應設置電動自行車智能監測設備,可精準識別電動自行車進行聲、光報警,并聯動電梯停止運行,同時物業管理人員可通過電梯五方對講進行勸阻,禁止電動自行車乘梯入戶。
10.8 小區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應設置電動自行車專用的智能充電設施,充電口比例不宜小于非機動車位的50%。充電設施應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定時斷電、充電故障自動斷電、過載保護、短路保護、漏電保護功能,并宜具備充電故障報警、功率監測、高溫報警等功能。
10.9 小區主入口、業主大堂以及物業門廳,可設置信息發布顯示屏,可在小區內設置環境監測設備,監測數據可在信息發布顯示屏上實時顯示。
10.10 起居室、書房及所有臥室均應設置有線信息網絡插座,起居室及主臥均應設置有線電視插座;住宅戶內家居配線箱至有線信息網絡插座應采用不低于超五類的網絡通信線。
10.11 精裝修住宅宜設置智能家居系統。智能家居系統應配置智能中控屏,主要功能應包含光纖到戶(電話通信、寬帶上網等)、有線電視、無線WIFI、智能門鎖、訪客對講、入侵報警、智能照明、智能窗簾、一鍵求助等,宜包含視頻監控、家電監控、多媒體娛樂、環境檢測、智能醫護等。智能家居系統應支持本地操作和遠程控制,且外部網絡故障不應影響本地操作。
10.12 小區宜設置水質在線監測系統,監測生活飲用水、直飲水、非傳統水源的濁度、余氯、pH 值、電導率 (TDS)等水質指標,監測結果能通過戶內信息化系統或小區主要出入口的信息屏顯示。
10.13 積極發展智慧物業,搭建集人行管理、車行管理、資產檔案、設備運維于一體的智慧小區服務平臺,與聊城市智慧物業管理平臺互聯互通,并具備接入智慧城市的接口;為業主提供手機端服務,實現管家服務(熱線互動、在線報修、在線投訴)、智慧通行(業主人行、業主車行、訪客邀約、訪客預約)、生活繳費(移動支付、賬單查詢)和小區公告等服務,給業主提供便捷服務體驗。
11質量防控
11 質量防控
11.1 住宅開敞陽臺、外廊、室內回廊、中庭、內天井、上人屋面及樓梯等處的臨空部位應設防護欄桿(欄板),有效凈高不應小于1.20m。單元間開敞外廊的防護如采用欄桿形式,實體翻沿高度不宜超過0.20m,欄桿自翻沿或可踏部位算起不宜小于1.30m,外連廊樓地面應為防滑面層。
11.2 空調室外機位、太陽能挑板應與建筑一體化設計,采用與主體結構或構件固定的連接措施并采取欄桿、格柵等防墜落圍護措施。
11.3 排氣道的出口設置在上人屋面、住戶平臺上時,應高出屋面或平臺地面2米;當周圍4米之內有門窗時,應高出門窗上口0.60m。
11.4 外墻造型、窗口、女兒墻壓頂等部位應避免出現墻體與保溫層間朝天縫,防止產生裂縫。
11.5 同一結構單元不宜采用多種類型的地基基礎設計方案;當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地基基礎方案時,應采取適當措施控制差異沉降。
11.6 當建筑物地基基礎采用樁基時,同一結構單元樁端宜置于同一地基持力層上。
11.7 層數差超過10層或平面布置復雜的建筑物,當基礎及主體未設置沉降縫脫開時應設置沉降后澆帶。后澆帶應在主體結構封頂或沉降速率達到穩定標準、預估沉降差異滿足設計要求,并經設計單位認可后方可封閉。
11.8 當一層地面回填土較厚時,地面宜設置拉梁層承托一層填充墻,必要時設置梁板。
11.9 地下室外圍基槽回填土及室內回填土、地下室頂板以上不小于500mm范圍回填土應分層夯實或壓實,壓實系數不應小于0.94。
11.10 地下室外墻應采用帶肋鋼筋,雙向鋼筋間距不應大于150mm。當水平斷面有較大變化時,宜增設抗裂鋼筋。
11.11 地下工程迎水面結構應采用防水混凝土,應采取控制混凝土收縮的措施,并對地下室外墻、基礎筏板、防水底板、防水頂板等進行抗裂驗算。
11.12 應保證地下工程后澆帶砼質量及防水可靠性。后澆帶施工縫宜采用鋼板止水帶,厚度不應小于3mm。嚴格控制后澆帶施工質量,后澆砼應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應振搗密實、加強養護。地下工程超長較多時,宜采用超長施工技術及設置加強帶,減少后澆帶的設置數量。
11.13 當基礎處于腐蝕性環境時,應按照《工業建筑防腐蝕設計標準》的要求采取防護措施。
11.14 凈高超過3.6m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 、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等輕質墻體,每層墻高的中部宜增設與墻體同寬的混凝土水平系梁,系梁高度不宜小于60mm,并與柱或剪力墻錨固連接。
11.15 寬度不小于300mm的洞口(含臨時洞口)應設鋼筋混凝土過梁,過梁擱置長度不應小于240mm,座漿應飽滿。
11.16 當屋面女兒墻采用砌體結構時,應設置間距不大于3m的構造柱和厚度不小于120mm的鋼筋混凝土壓頂。對應出入口上方,構造柱間距不應大于2m。
11.17 窗臺下應設置混凝土窗臺梁,梁長伸入左右墻體不少于240mm, 梁高不小于100mm。
11.18 門口過梁上部墻體應與兩側墻體同時砌筑,不得留槎砌筑。
11.19 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規則。當樓板平面形狀不規則時,宜設置梁使樓板形成較規則的平面;宜在異形應力較大部位設置暗梁或設置加強筋。異形樓板的板厚度不應小于120mm,異形程度較嚴重時應采用有限元進行補充分析,異形板跨度大于3.9米時應雙層雙向配筋。
11.20 現澆板配筋設計宜采用細而密的配筋方案,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屋面及建筑物兩端及跨度大于4.2m的現澆板應配制雙層雙向鋼筋,鋼筋間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徑不宜小于8mm。
2 樓板陽角處應設置放射形鋼筋,鋼筋的數量、規格不應少于7φ10 ,長度不應小于板跨的1/3, 且不應小于1.2m。
3 在現澆板的板寬急劇變化處、大開洞削弱處等易引起應力集中的位置,鋼筋間距不應大于150mm,直徑不應小于8mm ,并應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縱橫兩個方向的溫度收縮鋼筋。
4 管線宜布置在梁內。當管線需布置在樓板內時,應布置在上下鋼筋層之間,且不宜立體交叉穿越,確需立體交叉的不應超過二層管線。線管敷設時交叉布線處可采用線盒,在多根線管的集散處宜采用放射形分布,不宜緊密平行排列。當兩根及以上管并行排列時,沿管方向應增加φ4@150、寬500mm的鋼筋網片。當線管直徑不小于20mm時,宜采用金屬導管。
11.21 入戶大堂處管線設置需美觀,不宜有明露設備及管線。
11.22 戶內供暖分集水器宜隱蔽安裝,并應留有足夠的操作和檢修空間。分集水器設置的優先順序為:衛生間干區洗臉盆對面、廚房的門后、餐廳角落處、玄關處、廚房燃氣灶廚柜下方等;且不得設于臥室內。
11.23 戶內地板采暖系統:每個主要房間應獨立設置環路,面積較小的附屬房間內的加熱管可串聯;室內室溫調節采用單組分集水器整體溫度自控,單個環路設置手動控制閥,分室手動控制。
11.24 給水管道入戶后,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應設置總控制閥門。
11.25 車庫層、儲藏室底層管道井內宜設置保潔用的給水水嘴,并單獨計量。
11.26 太陽能熱水儲水箱應靠近外墻,與介質管及冷熱水管道連接應隱蔽美觀。
11.27 衛生間、廚房和陽臺設置的排水立管、橫管不應遮擋外窗或影響窗戶的開啟。
11.28 戶內排水立管設于管窿時,應在檢查口處的井壁上設置檢修口,尺寸應滿足檢修要求。
11.29 普通電梯與消防電梯相鄰時基坑底部應設置排水設施。
11.30 水暖管道井應有排水措施。
11.31 地下汽車庫、非機動車庫宜設置地面沖洗給水系統,沖洗點宜均勻設置,并有相應排水措施,且不應影響停車。
11.32 室外污水檢查井和污水系統附屬構筑物(如隔油池)嚴禁采用磚砌工藝。雨、污水檢查井與管道連接處應采取防不均勻沉降措施。